一場電子書的未來之戰正在圖書館打響
為了免費電子書和在線電影,人們涌入了公共圖書館。但在數字媒體時代,我們很難真正擁有和借閱電子書。
如果你最近一段時間沒有去當地的公共圖書館,那你可能不知道讀者已經不需要去借閱圖書或租看電影了。
現在,美國成千上萬間公共圖書館允許會員讀者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電子閱讀器上下載電子書,同時出借電子有聲讀物,任何人都可以在上下班途中收聽,還提供可在電腦、手機或智能電視上觀看的在線電影。和公共圖書館的其它資料一樣,這些內容通常對任何持有圖書證的人免費開放。
但無論是圖書館還是個人愛好者,都不可能像擁有印刷書籍或DVD或VHS電影那樣真正擁有數字材料。當出版商和發行商關閉服務器時,電子書、音樂和電子游戲的粉絲收藏的作品就無法播放了。
至于圖書館的電子書,其授權協議主要取決于出版商,它規定了圖書館借閱資料的時間和方式,其中一些協議迫使預算有限的公共圖書館在向公眾提供的資源上做出艱難的選擇。圖書館和出版商都在努力適應不斷變化的媒體市場,與此同時,用戶們會發現,曾經優秀免費的閱讀和視聽資源如今受到了協議和行業政策的影響,而這一切都在他們的控制之外。
從很多方面來看,近年來電子書的總體銷量已經趨于平穩,但圖書館的電子書使用量仍在上升。
Rakuten OverDrive是全球規模最大的圖書館電子書供應平臺,該公司的報告稱,2018年,其全球圖書館顧客共借閱了2.74億本電子書,較上年增長22%,其中包括通過他們的熱門應用Libby借出的電子書。該公司的數據顯示,通過OverDrive借出的數字有聲讀物數量也增長了28%,達到1.07億本。
在視頻方面,流媒體服務公司Kanopy為圖書館用戶提供一個包含大量獨立電影和外國電影的目錄,近年來它已經擴展到新的圖書館,贏得了越來越多用戶的支持。該公司表示,今年通過其平臺進行在線播放的單獨影片數量達到了1.4萬部,總瀏覽量自2018年以來增長了47%。該公司CEO奧利維婭?漢弗萊(Olivia Humphrey)透露,Kanopy往往能說服讀者辦理借書證,因為必須持有借書證才能使用這項服務,它甚至還吸引了一部分家里網速太慢或者根本沒裝寬帶的讀者。
他們實際上是去公共圖書館看Kanopy的。”她說道。
數字媒體迷面臨新挑戰
但是,當越來越多人前往圖書館借閱電子書和租看電影時,這些服務對出版商來說或許不再可行,而圖書館也已經負擔不起。今年夏天,出版業巨頭麥克米倫(Macmillan)宣布,從11月1日起,在每本書出版的前八周內,圖書館系統將只能購買一本電子版。這一限制適用于小城鎮、單一地點的圖書館以及龐大的多分支城市圖書館系統。這意味著在這段時間里,只有較大管轄區內的一小部分讀者能夠借閱該電子書。一般情況下,圖書館可能會購入一本預期暢銷書的數百份電子版。
麥克米倫的這一舉動招致各大圖書館和美國圖書館協會的批評。后者發起了一項在線請愿活動,敦促麥克米倫撤回這項計劃。目前為止,該協會已經征集了89,000份簽名,但麥克米倫尚未宣布更改該計劃。該公司發言人拒絕置評。
這一變化可能導致暢銷書的等待時間大幅增加。目前,圖書管理員稱,他們通常會盡量購買足夠多的電子版,保證一本書的持有次數在可控范圍內。例如,納什維爾公共圖書館的公共信息代表埃德·布朗(Ed Brown)說,他的圖書館試圖保持至少六比一的持有率。等待時間可減少到最多三個半月,但麥克米倫的新計劃一出,這種做法在新書發布的頭幾個月就不可能實行了。他說:“如果一本電子書只能購買一份,我們擔心顧客可能要等上一年才能借到熱門電子書。”
OverDrive的創始人兼CEO史蒂夫?波塔什(Steve Potash)表示,圖書館將面臨一個難題,即讀者可能會認為,自己借不到暢銷書都是他們的錯。“讀者可能會覺得這圖書館似乎消息不靈通,或者不了解情況。”他說道。對部分圖書館而言,流媒體視頻的成本也是個問題。視頻每播放一次,Kanopy就向公共圖書館收取2美元的費用,其中一半歸版權所有人。今年6月,紐約市三大圖書館系統宣布將停止向顧客提供Kanopy服務。在當時的一份聲明中,紐約公共圖書館臨時首席分館主任卡里爾·馬特(Caryl Matute)表示:“我們認為,Kanopy的成本過高,本館無法繼續承擔,我們應該更好地利用我們的資源,購買需求更高的作品,比如紙質書籍和電子書。”Kanopy的CEO漢弗萊表示,該公司已經提供了詳細的數據表,跟蹤和估計使用情況,并允許圖書館選擇每名持卡人每月可觀看多少部電影。她說,Kanopy仍在與紐約多家圖書館溝通,了解如何最好地滿足其需求。紐約公共圖書館拒絕置評。
擁有數字媒體的復雜性
為什么會這樣?圖書館用戶往往不知道,不同類型的數字材料的商業模式仍在發展當中,而且往往與圖書館分發印刷書籍或DVD的方式大相徑庭。以往,圖書館通過分銷商購買材料,其價格往往低于個人讀者在當地書店購買的價格。美國法律規定,圖書館(以及購買書籍的個人)通常有權出借自己的實體書,出借頻率和時間由自己定,不需要向作者或出版商支付額外費用。
但電子書的情況就不同了:出版商規定了電子書的借閱條款。俄亥俄州哥倫布大都會圖書館CEO帕特里克·羅辛斯基(Patrick Losinski)說,有些電子書,比如亞馬遜Kindle獨家售賣的電子書,圖書館出任何價錢都買不到。
OverDrive的CEO波塔什解釋說,許多大型出版商提供的電子書都附帶許可協議,要求在借出一定次數(比如借出26次)或過了一定時間后,圖書館必須重新購買該電子書。對于圖書館來說,電子書的借閱因此變得更加復雜,它們不能一直把電子書擺在書架上,直到用完為止。在保留經典熱門印刷版藏書、購買紙質版和電子版新書的同時,圖書館必須決定在什么時候重新購買舊電子書才是值得的。
圣安東尼奧公共圖書館的圖書館服務管理員羅恩·薩謝科(Ron Suszek)說:“我們并沒有發現大家使用紙質書的數量有在減少,很難證明重新購買數字版的合理性。”波塔什認為,如果圖書館擔心新書只被借閱幾次就到期,然后從數字書架上消失,那他們或許也不太愿意冒險購入新銳作家的書。“這將對這些作家的曝光產生寒蟬效應。”他說道。控制版權法的國會或許可以針對電子書的借閱制定某種版稅制度標準。在某些國家,當圖書館借出實體書時,作者(有時包括出版商)可獲得政府補助,具體細則因國家而異。但美國從未通過類似法律,也不確定有多少人期待短期內能發生這樣的改變。
長期以來,圖書館一直是寶貴的社區資源,任何人都可以免費獲取書籍和其它媒體資源。然而,隨著內容走向線上,從基于實體所有權的模式轉向受許可協議細則約束的模式,圖書館能向公眾提供的內容可能會越來越有限。